1、结合本案例,因为卖方代买方租船没有租到,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卖方不承担因自己未租到船而延误装运的责任。买方也不能因此撤销合同。试答答案: 我方可以对买方提出的撤销合同不予接受,并要求买方赔偿相关的损失。
2、保险公司的承保责任一般情况是仓至仓。货物一旦进入目的港收货人仓库保险人的承保责任就宣告终结,就算没有到达目的港收货人仓库,保险公司也有时间限制,一般情况是货物自到达目的港(香港)卸离海轮满60天终止,从题目中的时间上来看,已经超过60天。所以也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3、季节性产品尽量不要使用CIF价格条款,使用FOB,将租船订舱和船期的风险转移给买方。在签订条款的时候将不可抗力的风险免除于索赔条款之外,另行规定。如需要安排租船订舱务必安排船龄小,信誉好的船公司。避免因为故障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分析】:(1)卖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首先,CIF术语成交属于象征性交货,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其次,CIF术语成交的条件下,卖方在办理了装运后,并制作好单据后,已完成了交货义务且风险也已转移给了买方。(2)买方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凭保险单及有关的证据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2、晓玲公司应向TTH公司追讨欠款,理由是:晓玲公司按合同和约定完成了交货义务,是TTH公司没有履行付款义务,且晓玲公司接受了TTH公司的60天迟期付款信用证的请求,但是,TTH公司没有开来信用证致使货物在港口积压而被海关拍卖。即这些均是由于TTH公司没有履约所致,因此,TTH公司必须做出赔偿。
3、案例分析:我国某公司以CFR条件进口一批大豆,在约定日期未收到卖方的已装船通知,却收到卖方要求该公司支付货款的单据。此后我方接到货物,经检验部分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丢失。
4、案例该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因为造成我方船舶迟到的原因是突然爆发中东战争,苏伊士运河被封锁,禁止一切船舶通行,我方船只只好改变航线绕道好望角航行,以致未能按期到达,这属于不可抗力,所以应该免责。
5、不是。在CIF条件下,卖方只有保证按时发货的义务,而无须保证货物何时达到。交易没有达成。我方22日的回电中修改了价格条款,属于还盘,即成了新的发盘,意方原发盘即随之无效。因此我方25日的去电并不能使交易达成。我方应坚持向代收行索赔。
6、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 FOB成交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A不可以得到赔偿。
1、国际贸易实务的案例我国出口公司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合同出口服装一批,采用贸易术语FCA(《INCOTERMS 2000》),集装箱海运,B公司要求装运期为7月。A公司于2007年7月15日上午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在上海码头的仓库。当天晚上货物因仓库火灾全部灭失。
2、贸易术语案例分析[案例1]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0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
3、其实在整个国际贸易流程中,出口商要做好多事情:几乎包揽所有单据。例如合同,信用证开征申请,发票,装箱单,装船通知,报关报检,出口收汇核销单,进口商只要审查对方发来的单据,和信用证开证最后付款就可以了。出口商制作单据时一定要保证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否则容易造成货款拒付。
4、此案例中,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中相关规定,买方未对货物采取及时的补救措施,直到最后发生火灾,才提起索赔,不能够要求对方全部赔偿,而对方赔偿的话,对于由于买方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导致的损失,卖方是不予赔偿的。《国际贸易实务》中,违约及其救济方法一章中有相关介绍。
5、CFR术语下,出口商(卖方)负责办理租船订舱,装船作业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买方无权干涉(但买方可在买卖合同中事先与卖方协商)本案例中卖方“因出口量大一时租不到足够的舱位,需分3次装运。”属于分批装运;仔细分析合同及信用证,并无禁止分批装运的条款约定。
根据每个纸箱尺码:84/68/72(厘米)计算,一个20‘集装箱大约能够装63个纸箱,即63x2=126个拉杆行李箱。
贸易差额=(600-400)+(800-1200)=-200(亿美元),逆差;对外贸易依存度=(1000+2000)÷3600=83%;某国2006年服务贸易总额为1000亿美元,货物贸易总额为2000亿美元,其中服务出口总额为600亿美元,进口总额为400亿美元,货物出口总额为800亿美元,进口总额为1200亿美元,该国GDP为3600亿美元。
贸易差额=(600-400)+(800-1200)=- 200(亿美元),逆差;对外贸易依存度=(1000+2000)÷3600=83%;某国2006年服务贸易总额为1000亿美元,货物贸易总额为2000亿美元,其中服务出口总额为600亿美元,进口总额为400亿美元,货物出口总额为800亿美元,进口总额为1200亿美元,该国GDP为3600亿美元。
立方米,运费计收标准是W/M,那么体积大于重量,则按体积计算运费,而每吨运费基本费率是200美元,到目的港附加费10%,则运费=(0.03x200)x(1+10%)=60美元。原报价是每箱50美元FOB上海,应客户要求改报CFR价,在不减少收入的条件下应报50+60=560美元。即CFR目的港USD560/箱。
1、案例1:采用FOB条款,货物在未越过船舷之前,风险和责任在卖方。既然货要先在仓库存上半个月之久,就应该投保存仓火险以保障自己的利益。案例2:卖方不应该赔偿差价损失。采用FOB条款,货物在越过船舷之后,风险和责任在买方。
2、因为出口商A公司与进口商B公司以FOB术语成交,A公司在货物装船前,已获悉准确的装运资料,并据此向B公司发出了装船通知。B公司当即凭装船通知向其保险公司按仓至仓条款投保了一切险和战争险,而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途中遭遇暴风雨,部分货物损失。
3、A企业在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中,从事“四自三不见”买单业务,对货源、货物质量、价格以及纳税、客商资信等情况不了解,对交易、运输、报关等具体出口贸易环节不予监管,提供空白报关单、核销单、外销发票等便利,“假自营、真代理”骗取出口退税,给国家造成了极大损失。确定重点,注重细节,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