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出口货物装货单;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
2、出口单证备案有如下要求:购货合同:需购销双方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章均可。若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则需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可能存在的补充合同。
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按规定采取下列两种单证备案方式:\x0d\x0a第一种方式:由生产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并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见附件)。
1、法律分析: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货物发票。
2、进出口单证主要有: 贸易合同 报关单 发票 装箱清单及重量证明 质量证书及卫生检疫证书等。以下进行详细解释:贸易合同是进出口业务中重要的法律文件,详细列明交易双方的约定和条款。它作为交易的基础,为后续的单证制作提供了依据。报关单是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必要单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103号)第27条规定:“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当随附的单证包括:合同;发票;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提(运)单;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进出口许可证件;海关要求的加工贸易手册(纸质或电子数据的)及其他进出口有关单证。
4、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许可证是进出口业务必须具备的证明文件,由商务部门颁发。根据不同的商品和贸易方式,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可能有所不同。自动进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指进口商品不需要国家限制和审批,可以直接进口的证明文件。
5、进口发票:这是商品交易的重要证明,它详细记录了交易商品的名称、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是海关评估商品价值的重要依据。 进口装箱单:此单证主要列出商品的包装状况、数量以及每件商品的详细信息,帮助海关了解商品的装运情况。